北大医学部“招生歧视”引出“反歧视联盟”,昨天,包括我省律师张少春在内的北京、云南、山东的四名律师,成立了“反歧视联盟”,准备帮学生免费“打官司”。
【缘起】
北大医学部慎录“胖子”引发关注
拒绝录取肝功能异常、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、800度以上近视、酒精过敏、斜视、口吃等学生;对身高低于1.60米的男生、低于1.50米的女生以及体重超标20%者慎录或限录。日前,北大医学部招办负责人透露该院招生体检要求。
体检要求公布后,民间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向教育部、卫生部分别寄送举报信,认为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存在严重的身高歧视、体重歧视、乙肝歧视,违犯了法律,要求予以撤销。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,引发了众多关注,其中质疑北大医学部“招生歧视”者占了绝大多数。
【进展】
四省律师要免费帮考生打官司
昨天,我省律师张少春联合北京、云南、山东的三名律师成立“反歧视律师联盟”,公开发表《为备考北大医学部的考生提供反歧视法律援助》的声明。
声明指出,根据2003年,教育部、卫生部、残联联合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规定,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报考医学专业时不受限制,身高、体重也没有被作为医学专业录取的限制条件。
基于此,张少春等律师认为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规定显然是违法的。为此,他们表示在即将进行的高考中,如有乙肝携带、身高及体重达不到要求的考生投诉北大,他们愿义务协助考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;如因上述原因被北大拒录欲起诉维权,他们愿为考生义务代理。
【说法】
有一种“歧视”叫做尊重?
昨天,记者分别致电北大及其医学部招生部门,办公电话无人接听。此前,北大招办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,医药类行业出于对病人的保护,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毕业生在医药类行业就业十分困难。至于对身高和体重的要求,“这是一种建议,并不带有强制性”。
昨天,在北大医学部新闻中心的官方网站上,记者看到了一篇《有一种“歧视”叫做尊重》的文章。该文指出,“北大医学部体检标准中的一些规定,其实正是基于医生的特殊情况来制定的。试想,如果医生肝功能异常,在医疗活动中,就很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传染”。该文认为,“如果说医学院校对报考学生的一些严格体检标准是“歧视”的话,那么这种“歧视”正是对广大患者的尊重,对部分人的不公平也正是为了保证大多数人的健康”。